科研简报
“省级教育财政的新问题、新挑战”分论坛综述
作者:张眉 发布时间:2017-01-12
摘要:

 本文就以下几个方面对“省级教育财政的新问题、新挑战”分论坛进行综述:(1)对当前教育发展阶段和发展形势的判断;(2)省级教育财政面临的主要问题与挑战;(3)解决省级教育财政面临挑战的建议。

  编者按:2016年10月25-27日,由北京大学中国教育财政科学研究所和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教育财政专业委员会联合主办的“第二届中国教育财政学术研讨会暨2016年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教育财政专业委员会年会”在北京大学中关新园举行。来自国内外教育财政领域的政策制定者、实践者、学者以及媒体和公益机构负责人等各界人士40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为探讨新形势下省级教育财政面临的新问题、新挑战,在此次年会上,北大财政所、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保障体制机制改革组和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教育财政专业委员会共同举办了“教育财政的新问题、新挑战——省级教育财政的视角”为主题的分论坛。为了更广泛地与各位同仁分享会议的发言和讨论,本期简报对分论坛主题发言和会议内容进行整理和综述。

 

  在2016年10月26日举办的“省级教育财政的新问题、新挑战”分论坛上,教育部、财政部的相关负责人,云南、江苏、湖南和重庆等省市教育厅相关领导同志,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保障体制机制改革组成员及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教育财政专业委员会会员与会就这一议题展开研讨。本文根据与会者的发言、讨论综合整理而成。

  一、对当前教育发展阶段和发展形势的判断

  目前的教育均衡发展仍是低水平的基本均衡。《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到2020年全面提高普及水平,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基本实现区域内均衡发展。近年来,教育部开始在各地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达标工作验收检查。截至2015年底,全国有1302个县(市、区)通过督导评估认定。[1]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湖南省教育厅原厅长张放平曾参加云南、贵州和江苏等省份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验收工作。他认为,对于教育均衡发展情况不能太乐观,到2020年,义务教育的发展只能达到低水平的基本均衡,如果过高评价我国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情况,不但不符合实际,还有可能会造成对义务教育投入力度的降低。

  教育现代化内涵发展仍存在较大空间。教育部发布的《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提出了到2020年要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发展目标,“十三五”规划中又将“教育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作为主要目标。“教育现代化”成为近年来备受关注的议题。张放平认为,教育现代化仍面临较大的挑战:一是目前不同地区间的教育发展仍然存在较大的差异,难以在短时间内实现均衡。二是教育现代化在发展内涵上仍然有很大空间。仅就班额而言,现代化国家的中小学班额一般在25人左右,而我国城市中小学班额多数在五、六十人左右,二者仍存在较大差距。

  教育经费从极度短缺到结构性短缺的阶段。自2006年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以来,九年义务教育全面普及,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不断提高。有与会者认为,我国义务教育财政已经从极度短缺发展到了相对短缺或结构性短缺的阶段。目前的结构性短缺包括:(1)课程改革带来的相关需求。重庆市教委副主任邓睿表示,中小学实施新课改以来,中小学教育发生了很大变化,学校现行的管理方式、组织方式不太适应新课改的要求,需围绕新课改重新考虑资源配置的相关工作。(2)新时期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新增结构性经费需求,如寄宿制学校建设和相应师资投入的需求等。(3)双一流大学建设相关的经费需求。(4)教育薄弱领域如学前教育、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也存在大量的经费投入的需求。

  教育投入需求旺盛但多地教育投入增幅下降明显。当前我国教育财政已经摆脱了绝对短缺的状态,但仍然面临着旺盛的教育投入需求。然而,由于社会总体经济面临下行压力,近年来财政教育投入的增长逐渐下滑,在一些地方已经面临着教育经费基本零增长的局面。在经济下行压力下,如何保障教育投入的刚性增长需求,是当前面临的较为严峻的现实。

  二、省级教育财政面临的主要问题和挑战

  (一)经济下行压力下的教育财政问题

  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受制于现实的社会经济发展环境。经济新常态下,经济下行压力大,财政增收困难,财政收入出现了较明显的缩水趋势。2016年1月份以来每月公布的财政收入情况显示,2016年前10个月中央和地方的财政收入增幅约为6%,最低时仅2%左右。分开来看,中央财政的增长明显地低于地方财政的增长。各省的相关情况也不乐观,如江苏的财政收入增速已经大大放缓。据测算,2016年全面的营改增试点导致江苏省的财政收入将减收660多亿。由于财政收入的增幅减缓,省级地方财政面临着较大的困难,但在保障民生等重点支出、加强宏观调控、推进结构调整等方面仍然需要加大支出,同时还要确保多项刚性支出的落实。在财政收入增速减缓的情况下,如何实现教育投入增长,是当前教育发展面临的较大挑战。

  受经济下行压力的影响,江苏省“十二五”时期教育经费投入的总量和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总量虽然持续增加,但是增幅下降很明显。江苏省财政性教育经费和公共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比例这两个指标的数据都显示,二者在2011年和2012年分别达到高位后开始连年下降。江苏省教育厅原副厅长倪道潜认为,这说明教育投入已经开始陷入窘境。重庆市也面临着类似问题。重庆市教委做2017年预算时,教育部门希望财政部门在2016年的基础上最少增加10亿元教育投入,经过几轮沟通后降到了4亿元,最后仅一次性增加3.3亿元,剩下的0.7亿元待年底其他部门执行不完再调剂给教育部门使用。

  (二)关于教育经费挂钩问题的争议

  教育支出的挂钩问题是与会者的关注焦点之一。教育支出挂钩的方式可以分为硬性挂钩和弹性挂钩。硬性挂钩源于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的财政性教育经费2000年达到国内生产总值的4%。弹性挂钩源于1995年《教育法》规定的“提高两个比例”和“三个增长”,但没有数量和时限要求。2013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一般不采取挂钩方式”,但未明确规定“一般”和“非一般”、“挂钩”与“不挂钩”的界限。2015年修订后的《教育法》保留了“三个增长”和“两个提高”的要求。这一问题在实践中导致了诸多争议。

  对于4%的硬挂钩问题,与会嘉宾意见不一。云南省教育厅副厅长邹平等人认为,为保障教育的总体投入水平,应确保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达到4%的目标不动摇,并以监督和问责的方式加以保障。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北京师范大学王善迈教授则认为,继续以未来目标年财政性教育经费或公共教育支出(即政府教育支出)占GDP的百分比来保障教育投入的模式并不可取,因为财政性教育经费或政府教育支出占GDP的比例都是事后的统计结果,不具操作性;财政支出结构应是动态的、不断优化的,一旦固化,将不利于财政支出结构的优化。同时,一旦一个部门的支出同生产总值和财政固定挂钩,将会加剧已经存在的部门间争夺财政资源的攀比效应,这将不利于财政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不利于政府职能的有效实现。

  对于“三个增长”和“两个提高”的弹性挂钩问题,大部分与会者认为,应继续保持并将其作为教育经费增长的重要保障。倪道潜等人反映,很多财政部门并未根据“三个增长”和“两个提高”的要求落实工作。王善迈建议依法保障“提高两个比例”和“三个增长”,并以“定标准、定责任、入预算”作为教育财政的制度保障。邓睿等人建议应对“三个增长”的解释及其内涵进行界定;张放平则进一步建议,“三个增长”的内涵应由教育部与财政部共同商量决定。

  有与会者认为,尽管目前关于教育挂钩的问题仍然处于争议期,但从长远看,取消挂钩是我国财政体制机制发展的趋势,教育部门应该做好相应的准备。北京大学中国教育财政科学研究所刘明兴教授则提出,在经济下行压力下,教育经费的挂钩问题可能会面临比较大的挑战;一旦无法实现,可能会带来社会问题,因此要做好应对的准备。

  (三)教育事权与支出责任有待明确界定和调整

  数位与会者提出,现行的教育事权与支出责任有待明确界定和调整。王善迈认为,财政教育支出应由哪一级财政负担,是一个界定教育财政支出责任主体的问题,这不单是教育和财政问题,而是国家治理结构问题。在界定市场与政府作用边界的基础上,中央提出要建立中央和地方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明确提出适度加强中央事权与支出责任。这涉及层级政府间事权、财权、财力、支出责任和支出结构。我国现行的教育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划分,高等教育基本上是中央和省两级管理、两级财政负担,基础教育则“以县为主”“省级统筹”,但何为“为主”、何为“统筹”,界定不明确、不合理。由于不同区域间经济发展严重不均衡,大多数县的财力难以承担基础教育的支出责任,财政缺口大多采取中央和省专项财政转移支付弥补。中央提出要加大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比重,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现行的基础教育专项转移支付名目繁多、交叉重叠。因此,急需明确界定和调整。

  事权和财权不统一的问题还体现在对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的财政责任在流入地和流出地政府的划分上。有与会嘉宾提出,流入地政府为解决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面临着较大的基建投入和师资投入等财政压力,但目前教育部仅提出了实现公用经费的可携带性,对人员经费等花费更大的投入缺少相应的考虑。学校层面也面临着事权和财权不统一的问题。湖南省教育厅汪忠明副调研员到职业教育学校调研时发现,学校经费是统分统管,校长没有权力花一分钱,学校管理者发现了很多问题也无法解决。他建议将财权和事权理清楚,以真正落实对职业教育学校的各种优惠政策。

  (四)教育财政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与会的各省市教育部门负责人认为,目前教育财政管理体制存在着若干问题和挑战:

  1.财政投入落地时存在偏差。这主要表现在:一是近年来实施的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制度改革重新划分了中央和地方事权与财权,将支出责任的划分重点放到县一级,很多非专项经费通过一般转移支付下达到县级政府后,县政府有时并未自觉按照中央和省级意图来落实。二是部分地方财政部门违反《预算法》的规定进行经费拨付和管理。例如,一些地方财政部门把中小学校如县中作为一级预算单位,教育部门不知道财政部门的拨款情况,但还要承担起相应的审计、督查、预算、决算责任。

  2.体制机制不顺畅导致预算和决算出现差异。一是地方和中央预算的时间差导致预决算差异。一般省级编制预算从上一年的九月、十月份开始,中央的预算则是省级预算编完后才告知地方,导致中央给地方的转移支付资金不能全部列入地方政府下个年度的预算,造成预算不完整以及预算和决算之间的较大差异。二是地方配套经费不能及时到账导致经费不足与资金结余并存。一般而言,来自中央财政的经费往往能较早到账,而地方配套的经费由于地方国库不充裕往往临近年底才能拨付,由于公共财政资金使用程序繁杂,无法及时使用经费,造成经费结余。

  3.教育投入体制机制难以应对新形势下的挑战。一是教育财政管理跟不上财政体制改革的步伐。邓睿副主任认为,目前财政部门进行了较大力度的财政体制机制改革,尤其表现在,先有项目再安排经费。但教育部门的准备工作做得不够充分,还是按照以往经费到位后再上项目的老办法办。二是教育部门自身对未来教育如何发展缺乏清晰的认识。例如,高中新课改颁布以课程素养为核心的课程标准以后,从事教育财政工作的同志对教育事业目前的发展阶段、未来的发展方向和现实路径选择等,缺少充分的研究,对未来可能最需要的项目支出也认识不清晰。三是教育财务管理队伍专业性不够。现在从教育行政部门到学校主管财务工作的领导乃至基层的工作人员,不少人缺乏财务或者会计专业背景学习和训练,专业水平不高。

  还有与会者提出,部分教育财政相关统计概念及内涵需重新确定。如“财政经常性收入”概念,从提出至今已经有13年了,应随着财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推进对其内涵进行修订,为避免对概念的随意界定,需要考虑如何对其制定过程的科学合理性进行监督。此外,还有与会者提出了社保类经费是否纳入教育经费统计的问题。一些省份把离退休、医保、住房公积金等社保类经费纳入了教育经费统计,不仅使不同省份教育经费投入的全国排名受到影响,还使各省教育经费不具有可比性。湖南省教育厅职成处副调研员汪忠明表示,目前教育统计中的数据有很大的水分,考虑到数据对于决策的重要性,要重视教育统计数据的采集问题。

  (五)民办教育的发展现状不容乐观

  民办教育的发展是与会者的关注焦点之一。近年来社会资本投入教育的比重显著下降。例如,“十二五”时期江苏省民办学校举办者的投入与民间对各级各类学校的捐赠资金两者之和占教育经费总投入的比例,2011-2015年分别是1.4%、1.2%、1.0%、0.7%和0.5%,连年下降,这个趋势还将继续。与会者认为,其原因可能有几点,一是政府对教育的公共投入过多,导致对民营资本形成了挤出效应;二是政府对民间力量办学的鼓励与支持力度不够;三是我国尚未形成慈善文化。

  有与会者认为,虽然我国社会资本投入教育的绝对值和相对值均较低,但这也意味着各级政府在引导鼓励支持各个阶段民办教育的发展上都大有可为。学前教育的发展受到了与会者较多的关注,与会者普遍认同引入社会资本通过PPP模式发展学前教育。我国目前在学前教育领域开展了诸如普惠性幼儿园的实践,但这一模式在实践和理论探讨中仍然存在较大的争议。此外,对于目前在学前教育阶段民办教育占比较高这一现象,有嘉宾认为,过大规模的学前民办教育不应受到太多支持和鼓励,政府应该加大在学前教育领域的公共经费投入力度。

  (六)城市和农村教育发展面临新挑战

  伴随城镇化进程,大量的流动人口涌入城市,流入地城市普遍面临着越来越大的教育压力,主要体现在:一是基础教育设施配套建设的压力。邓睿表示,目前,城市小区配套幼儿园、中小学校没得到落实,很多学生需要走很远才能上学。因此,要尽快解决小区的配套学校建设问题。二是师资等投入的压力。2016年教育部和财政部出台文件,要求实现省外就读学生的公用经费的可携带性。倪道潜表示,除了公用经费的可携带性外,应该在义务教育阶段较全面地实现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教育所需要经费(如师资经费)的可携带性。因为为了解决大量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流入地入学,需要新建大量学校,这需要发生大额的基本建设支出。同时,由于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解决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而新增的师资只能通过招聘合同制教师解决,这也需要大量的人员经费。在过去的民办教师的问题没有得到全部解决的情况下,新招聘的合同制教师无法做到同工同酬,也可能会带来新的隐患。

  农村地区主要面临的是教育财政投入的使用效率与教育公平问题。一方面,由于人口的流失,许多农村的生源减少,造成农村教育资源利用率不足,大量教育资源浪费,进行农村布局结构调整、提高教育投入的有效性势在必行;另一方面,由于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导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大幅减少,造成部分学生上学路途变远、交通安全隐患增加,学生家庭经济负担加重等问题。

  三、解决省级教育财政面临挑战的建议

  (一)建立长效机制保障教育财政投入的持续稳定增长

  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北京师范大学王善迈教授认为,关于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 4%的目标实现后如何保障教育财政投入持续稳定增长的问题,有两种模式供选择。其一是继续以未来目标年财政性教育经费或公共教育支出(即政府教育支出)占GDP的百分比来保障;其二是改革教育财政制度,通过建立政府教育投入的长效机制予以保障。他认为,第一种模式不可取,建议采取第二种模式,即依法保障“提高两个比例”和“三个增长”,并以“定标准、定责任、入预算”的教育财政制度保障。

  具体而言:(1)定标准。是指建立和完善各级各类教育办学标准,在此基础上确定各级各类教育生均经费标准、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标准包括国家标准和分省标准,目标年标准和分年标准。标准既要考虑教育发展的需求也要考虑财政供给可能。教育作为成本递增行业,标准应是动态的和逐步提高的。(2)定责任。定责任回答财政教育支出应由哪一级财政负担,是一个界定教育财政支出责任主体的问题,这不单是教育和财政问题,而是国家治理结构问题。在界定市场与政府作用边界的基础上,中央提出要建立中央和地方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明确提出适度加强中央事权与支出责任。(3)入预算。入预算是公共教育投入的制度保障问题。按照《宪法》和《预算法》规定,各级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负责预决算的编制和执行。人大作为权力机关负责审查、批准、监督财政预决算。

  还有与会者就如何实现教育经费持续有力地增长提出了具体的实施建议,例如:(1)研究经费切块的规则或经费分配的规则,尤其要把教育经费放到省级层面的事业盘子进行通盘考虑。(2)找到抓手。如以生均经费标准和经常性财政收入等概念或某些重大项目作为抓手,在争取教育经费投入时将其作为有效的指标,以说服具有话语权的负责人。(3)争取经费的关键,首先是了解相应的拨款规则并找到抓手,二是将拨款抓手制度化,三是分解成为具体的拨款机制。最有效的是要把教育工作进行制度性的安排,同时这个制度性的安排一定要上升到省或者市的发展战略层面。(4)各省可以就某个领域先行进行尝试,待时机合适、条件成熟时可以通过中央财政分块逐步推行。

  (二)加强对教育财政管理体系的管理

  1.加大教育财政的立法进程和执法检查。一是加强立法进程。邓睿建议,在《预算法》修改的新形势下,应加快教育投入立法的进程,可先出台相关的国务院条例、行政规章等,至少先出台意见、通知类的文件。在相关政府文件中,应确定财政性教育投入与GDP固定挂钩的问题。除了教育投入立法外,还应该考虑教育收费有关立法问题。二是加强《教育法》中关于教育财政问题的执法检查。倪道潜建议,由主管教育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带队对各个省市区进行执法检查。

  2.完善各类教育拨款标准体系。教育部门要做好技术层面的制度安排以应对财政改革,尤其要制定、完善生均经费拨款标准政策体系。完善拨款标准体系既可以保证教育经费投入的数量,又从制度层面规范了教育经费分配。目前,中央已经建立并完善了义务教育、高校本科教育、高职教育、研究生教育这几个层次的生均拨款体系,但在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中职教育三个层次还没有制度安排。邓睿建议,中央财政出台相关规定,要求各省市在规定时间内在上述三个领域达到相应的财政拨款标准,达到了可以获得中央补助,否则无法获得中央财政的补助,以此来倒逼地方政府推动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中职教育的发展。

  3.加强教育经费监管,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一是对教育投入进行监督考核,可通过互联网公开有关数据等方式,对各地的教育投入情况进行监督考核。二是加强教育经费监管机构的建设。目前各地尤其是省厅一级的教育行政部门的财务处工作人员太少,没有足够的人力去完成经费监管工作。重庆是全国最早成立有独立编制的教育经费监管机构的省份之一。重庆市教委经费监管事务中心主要开展评审评价、审计监管、财务监管等工作,推进了部门预算审核改革,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4.加强教育经费管理队伍的建设。对于管理队伍,倪道潜建议教育部对省级教育部门和部分省属重点高校的主要领导进行为期一到两个月的以经济责任为主题的培训,并将其作为干部任职履历必备要求。对于基层的工作人员,由于学校尤其是中小学校的财务人员基本没有学过财务相关知识,建议对基层学校财会人员进行优化配置,新进员工尽量多招募专业人员;对于现有的工作人员,则通过加强培训的方式提高其业务能力水平。

  (三)充分重视市场配置教育资源的方式

  目前教育领域的市场配置资源,一是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二是民办教育。对于PPP模式,与会者建议:一是在实践中要区分混合所有制与PPP,前者以追求收益最大化为基础,后者则是以社会效益为先并确保投资者有一个合理的回报;二是树立明确的PPP模式的标准,对于公私合作的内容、期限、质量标准、双方权责利进行明确的限定;三是必须明确PPP模式中政府购买的是服务而非用公共经费养人。

  邹平等与会者提出,应该在全社会树立起教育经费增长途径多元化的认识,并致力于推进教育经费来源的多元化。邓睿建议,应充分重视市场配置教育资源的方式,包括研究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机制和建立民办教育财务管理机制两大类的工作。其中,对于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机制的问题,修订后的《民办教育促进法》把民办教育分为营利和非营利两类,并规定义务教育阶段不允许营利性民办学校存在。在这种情况下,现存大量的义务教育阶段的营利性民办学校如何处理是个急需解决的问题。邓睿认为,考虑到教育本身的公益性本质,营利性的民办学校也不应该完全被排除在政府资助的范围之外。在建立民办教育财务管理机制问题上,这些年重庆对民办学校管理进行了一些尝试,从三个方面对民办学校进行了管理:建立法人治理结构、落实法人财产权和实施财务分类管理,尤其是在财务管理上,实行举办者投资、政府投入和学生收费三类资金各建一本账进行分类管理,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最近修改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带来了很多变化,给上述工作带来了一些新的挑战。

  (四)加强对结构性资源短缺的教育领域的投入

  一是加强对教育薄弱领域的投入。这主要包括职业教育领域、学前教育领域等传统的相对弱势的教育领域的投入,以及农村教育师资方面的相应投入。(1)职业教育投入。张放平表示,职业教育的办学条件太差,市县特别县一级的职业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远差于当地初中、高中,招生遇到极大困难,教育质量也很难有保证。张放平建议,一是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总体投入水平,二是不要硬性规定普职比,而是要根据城市与农村、经济发达地区与贫困地区的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地制定相应政策。(2)学前教育领域的投入。在学前教育领域,倪道潜等人认为,应该改变根据园所的所有制来考虑政府对幼儿园的资助问题。张放平认为,政府只要制定幼儿园的基本办学标准,幼儿园按照政府规定的价格区间收费,由政府提供一定的差额补助。幼儿园举办者按照地方政府的收费标准、办学标准来办幼儿园,政府对收费进行监管,并且允许幼儿园也有点利润空间。(3)农村地区师资的投入。薄弱地区的教育投入尤其体现在师资队伍的建设上。湖南省每年拨出专项经费用于师范生培养,招的都是中考超过重点高中录取线的学生,培养的师范生毕业后要到县、乡以下的中小学任教,不但缓解了边远农村师资缺乏的问题,也扭转了过去成绩好的不读师范、优秀师范生不愿教书的局面。张放平认为,农村中小学特别是边远农村中小学的教师问题的最终解决要本土化,即50%以上的老师应该是本县户籍。

  二是新增教育投入需求,尤其体现在教育现代化和“双一流”建设两个方面。(1)教育现代化问题近期受到较多的关注,但仍面临较大挑战,在发展内涵上还有很大空间;(2)“双一流”建设最近成为高等教育领域的热点与焦点,各地的积极性很高,相应的投入需求也很旺盛。

  (五)提高教育投入效益

  多名与会者提出,目前急需重视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问题。与会者的相关建议包括:一是教育系统要练内功,做好学校规划和布局结构调整等工作,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在教育领域,由于规划的失误导致惊人浪费的现象不少见。二是要优化结构,包括各个教育阶段的结构以及教育阶段内部的结构,如人、财、物的投入结构问题。三是加强教育经费管理,尤其是精细化管理,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树立教育的形象,为教育增加投入营造一个更好的社会氛围。

  还有与会者提出,在配置教育经费时,除了考虑资源配置的效率,还要考虑公平和基本的均衡。例如,在进行撤点并校时还需要考虑如何保障边远地区农村儿童的就近入学问题;在进行“双一流”建设时,也需要考虑教育质量的整体提高问题。如何在公平与效率之间达成一定的平衡,也是当前决策面临的挑战。

  


  * 作者简介:张眉,北京大学中国教育财政科学研究所科研助理。

  [1] 资料来源:2015年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报告,教育部网站,详见:http://www.moe.edu.cn/jyb_xwfb/xw_fbh/moe_2069/xwfbh_2016n/xwfb_160223/160223_sfcl/201602/t20160223_2301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