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简报
2025年第7期 北京大学中国教育财政科学研究所欢迎访问学者、进修教师报名
发布时间:2025-04-03


北京大学中国教育财政科学研究所欢迎访问学者、进修教师报名

各位老师好!

北京大学继续教育部发布了“北京大学20252026学年国内访问学者、进修教师招生简章”(详情见下),欢迎大家来中国教育财政科学研究所访问进修。 大家可以在申请网站https://jxfx.oce.pku.edu.cn中搜索指导老师王蓉、刘明兴

北京大学中国教育财政科学研究所

2025327


北京大学2025—2026学年国内访问学者、进修教师招生简章

为充分发挥优秀学科的带头作用,促进校际学术交流,提升兄弟院校师资水平,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北京大学接受访问学者、进修教师工作管理规定》的具体要求,北京大学20252026学年接受国内访问学者、进修教师来校研修。

本学年的研修项目涵盖了教育部“高等学校中西部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 (以下简称:骨干访问学者),中共中央组织部、教育部的“西部之光”访问学者项目(以下简称:西部之光访问学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少数民族特培项目(以下简称:人社部特培),以及自主招生的一般访问学者和进修教师项目。

具体接受办法及申请流程如下

一、接受对象和申请条件

我校接受遵纪守法,政治思想素质好,专业基础扎实,潜心教学和科研的相关人员。

1委托培养的访问学者项目

1骨干访问学者

骨干访问学者是指由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以下简称:武汉中心)选派的中西部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北京大学只接受武汉中心推荐的名单,并择优录取,最终结果由武汉中心对外公布。录取的骨干访问学者可获得教育部经费资助,资助费用可抵扣部分学费。

2)西部之光访问学者

根据教育部下发的人选名单,我校落实培养任务。

3人社部特培

由人社部遴选培养对象,由我校落实培养任务。

2一般访问学者项目

接受对象为国内高等学校、军校和党校在职教师、国家教科文机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申请人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所申请的专业方向基本与目前所从事的教学、科研及管理专业方向一致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国家授权机构颁发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

3进修教师项目

接受对象为国内高等学校、军校和党校在职教师、国家教科文机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申请人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申请的专业方向基本与目前所从事的教学、科研及管理专业方向一致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医学部进修及国内访问学者

相关工作请关注北京大学医学部进修访学管理平台, https://fvs.bjmu.edu.cn/dynamic,和微信公众号“北大医学继续教育”,联系电话:010-82802692,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8号,邮编:100191

二、培养方式和要求

1. 全脱产学习,且不得同时在其他学校进行访学和进修。

2访问学者以参加北京大学学术科研工作为主,由导师协助制订访学计划,按期完成计划且结业考核合格者,由北京大学颁发《国内访问学者证书》。

3进修教师进修期间需选修48门课程,不得跨系选课。选修课程需参加考核,成绩合格者,由北京大学颁发《北京大学进修证书》。

4在校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规和北京大学各项规章制度,需秉持优良学风,遵循学术道德和规范。

三、收费标准和研修期限

培养类型

研修期限

收费标准

备注

骨干访问学者

一学年

(2025年9月-2026年6月)

12000元/人/学年

该标准已扣除

教育部资助额度

一般访问学者

一学年

(2025年9月-2026年6月)

20000元/人/学年

秋季学期

(2025年9月-2026年1月)

12000元/人/学期

仅在教育学院

国际关系学院试点招生

进修教师

一学年

(2025年9月-2026年6月)

18000元/人/学年

秋季学期

(2025年9月-2026年1月)

10000元/人/学年

仅在教育学院

国际关系学院试点招生

四、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

1网上申请

1 申请人报名前请仔细阅读《北京大学接受访问学者、进修教师工作管理规定》,接受《北京大学接受访问学者、进修教师工作管理规定》所述内容后方可提交申请

2申请网站:https://jxfx.oce.pku.edu.cn

3申请及初审截至日期:2025520日;

4申请期间请保持手机畅通和电子邮箱正常使用,以便接收审核通知

5导师课题目录参照《20252026学年北京大学访问学者课题目录》。

2初审结果查询

提交申请3个工作日后,可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在申请截止日期前,初审未通过者,请申请人根据系统提示修改填报信息,符合条件者可重新提交申请。通过初审的申请人可进入复审申请环节。

3复审申请及复审材料提交

申请人在报名系统提交复审申请和复审材料,并邮寄纸质版复审材料。复审材料提交截止日期:2025527日(纸质材料邮寄时间以邮戳为准,过期不再受理)。

复审材料清单

复审材料名称

复审材料要求

申请表原件

系统生成的申请表,双面打印。需完整填写推荐人意见,派出单位联系人和审查意见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工作证明原件

派出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工作证明原件(人事部门盖章)。

身份证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人事部门盖章)。

④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最高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人事部门盖章)。

⑤专业技术职务评定证书复印件

由国家机构颁发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定证书(或同等效力文件)的复印件(人事部门盖章)。

学术成果介绍

提供本人近期学术成果介绍一份(A4纸打印,不超过5页),供导师审查。

体检报告

2025年1月1日以后的体检报告(单位年度体检报告或二级甲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个人健康体检报告,项目可参照申请人所在单位体检内容)。

复审材料装订及邮寄要求

装订要求

前5项申报材料请勿装订,第6、7项可单独装订,所有材料按照顺序依次放置邮寄。

邮寄要求

只接收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的材料。

4录取结果查询

申请人可于2025年7月7日登陆系统查询录取结果。请自行下载 《入学须知》。

申请人按《入学须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者,按自动退学处理。未被录取的申请人,不再另行通知,申请材料不予退回。

5其他注意事项

1)凡在申报过程中作假舞弊者,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其申报和进修访学资格。

2)申请人所提交的照片,将用于北京大学出入校人脸识别系统。具体要求: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白底),露出额头和双耳,不带眼镜,不得使用美颜、浓妆或PS处理的照片。

3)身体状况不适宜长期在外脱产学习与集体生活者(例如怀孕、患有传染病或精神疾病等),不予接受。

4)北京大学只通过继续教育部网站:https://www.oce.pku.edu.cn/cms/jxfx/index.htm及微信公众号“北京大学继续教育”发布招生信息,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相关工作。

五、其他

1访问学者、进修教师需自行安排来校进修访学期间住宿。

2如有特殊情况,导致申请、报到入学等安排无法按照预期进行或有所调整,学校将第一时间发布通知,请申请人随时关注本网站通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北京大学继续教育部 张老师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燕园街道北京大学勺园5号楼217

编:100871 话:010-62760832

E-mailzh333@pku.edu.cn

北京大学继续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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