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简报
日本教育事权与财政支出责任划分
作者:丁颖 发布时间:2017-06-19
摘要:

中央政府主要承担大学教育责任、地方政府主要承担义务教育责任、私立系统主要承担高中和大学教育。中央财政负担国立学校的所有费用,以及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3的人事费用(工资及福利)。都道府县(省)财政负担本都道府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3的人事经费,以及本级学校的其他各项费用。市町村财政负担本级学校的公用经费以及基建费。

日本教育事权与财政支出责任划分

丁 颖*

一、日本学制及教育财政体制概况

日本实行小学六年、初中三年的九年免费义务教育制度。办学体制分为国立学校(中央公立学校)、公立学校(即地方公立学校)和私立学校。按在校人数计算,义务教育阶段以公立学校为主;高中阶段,私立学校占30%;大学以私立学校为主(参见表1)。

日本行政区划分为三级,即中央、都道府县(广域的地方公共团体)以及市町村(基础的地方公共团体),都道府和市町村统称为地方自治体。日本实行中央、都道府县、市町村三级课税制度。中央财政收入占60%左右,支出占40%,通过转移支付制度平衡地方财政、弥补地方财力不足。在教育财政体制方面,中央政府主要通过“义务教育国库负担金”(专项)和地方交付金(一般性转移支付)转移支付给地方财政。都道府县级政府通过“都道府支出金”和“国库补助金”支付给地方学校。另外,市町村公立学校可以通过发行地方债和捐赠形式进行基建筹款。各级教育阶段的国库补助金、都道府支出金、市町村支出金、地方债、捐助数据由文部科学省《地方教育费调查》统计,义务教育的国库负担金数据由《文部科学省一般会计支出决算报告书》统计。中央财政负担国立学校的所有费用,以及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3的人事费用(工资及福利)。都道府县(省)财政负担本都道府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3的人事经费,以及本级学校的其他各项费用。市町村财政负担本级学校的公用经费以及基建费。日本营养餐经费采取的是办学主体与家庭共同分担原则。[1]

2004年,日本实行国立大学法人化改革,对国立学校的人事经费、基建费、公用经费采用中央财政为主体的“运营费交付金制度”。同年,公立大学实行“公立大学法人制度”改革。由学校所属层级财政通过“运营费交付金”制度拨款给各学校法人。2003年废除了中央财政对地方大学的基建拨款制度。

私立学校通过“私学助成金”得到各级政府的财政补助。根据《私学振兴法》,省级财政补助私立学校的公用经费;中央财政补助私立学校基建费用、通过专项“日本私立大学振兴”补助公用经费(参见表2)。

1 2010年日本私立学校比重

在学人数(人)

私立学校比率

国立

公立

私立

总计

大学

609356

139446

2087200

2836002

73.6%

短期大学(职业教育)

9004

144327

153331

94.1%

高等专门学校(职业教育)

53524

4026

1906

58456

3.2%

高中

8751

2357261

1002681

3368693

29.8%

初中

32077

3270582

255507

3558166

31.9%

小学

45016

6869318

79042

6993376

1.1%

特别支援学校(特支)

3054

117968

793

121815

0.7%

幼儿园

6215

294731

1304966

1605912

81.3%

专修学校(一般课程、不属于任何教育阶段)

574

27372

609951

637897

95.6%

各种学校(制度外)

934

129051

129985

99.3%

数据来源日本文部科学省http://www.mext.go.jp/a_menu/koutou/shinkou/main5_a3.htm.

2日本各级各类教育教育财政财源种类

教育阶段

国立

公立

私立

中央

财政

小学、中学、特支、高中

国立学校经费

国库补助金

国库补助金

大学

国立学校经费

国库补助金

私立大学经常非补助金、国库补助金。

地方

财政

小学、中学、特支、高中

都道府支出金、市町村补助金、地方债、计入公费的捐赠。

地方公共团体补助金

大学

公立大学经费

地方公共团体补助金

二、日本教育财政改革趋势及特征

总体来说,日本教育财政体制的特征包括如下几点:

1.各级政府承担不同的教育事权。中央政府主要承担大学教育责任、地方政府主要承担义务教育责任、私立系统主要承担高中和大学教育,经费随之予以倾斜(参见表3)。

2.中央对地方教育转移支付减少。2003年是中央对地方各级公立学校教育转移支付的高峰,之后逐步减少,到2007年出现全面降低;相反中央财政对私立学校的转移支付逐步增加。另外,从1998年开始,义务教育的国库支出金(专项)有向地方交付金(一般性转移支付)改革的倾向,改革趋势是把义务教育的国库专项转变为地方自有财源。

3.中央教育财政支出总额降低,且出现结构变化。总体来说,因为国立大学法人化改革,近年中央财政对国立大学和地方公立大学的支出逐步减少,增加了竞争性研究经费,并打破学校类型的壁垒,增加了对私立学校的投入。而地方财政对地方大学,以及对地方私立初中和高中学校的投入有所增加(参见表4、表5)。

           3各类型学校在各级教育中的教育财政经费分配比例

学校类型

教育阶段

1998

2004

2008

中央+地方

国立

小学

1.8%

2.2%

2.2%

中学

1.6%

2.0%

1.8%

特支

1.4%

1.7%

1.5%

高中

0.6%

0.6%

0.6%

大学

94.7%

93.6%

94.1%

公立

小学

43.8%

45.3%

45.4%

中学

25.7%

24.8%

25.2%

特支

5.3%

5.9%

6.5%

高中

22.6%

21.8%

20.6%

大学

2.6%

2.1%

2.3%

私立

小学

1.9%

2.0%

2.3%

中学

7.3%

7.7%

8.8%

特支

0.2%

0.2%

0.2%

高中

48.7%

45.1%

42.9%

大学

41.9%

45.0%

45.8%

原始数据来源:文部科学省官网(トップ>白書統計出版物>統計情報>地方教育費調査>地方教育費調査-結果 の概要>地方教育費調査-結果の概要(教育行政調査>平成20年度地方教育費調査について) (http://www.mext.go.jp/b_menu/toukei/001/005/07051601.htm。作者根据大阪大学赤井伸郎教授团队提交日本经济产业省报告《教育財政の資金配分の在り方(教育財政ガバナンス)に関する考察-教育段階を超えた視点も考慮して-》加工。下同。

4各级各类学校教育财政经费中中央与地方政府支出比例及演变

教育类型

教育阶段

教育财政经费中各级财政支出比例

1998

2001

2004

2008

国立

各级学校

中央

100%

100%

100%

100%

公立

小学

中央

39.5%

41.8%

39.3%

31.3%

地方

60.5%

58.2%

60.7%

68.7%

初中

中央

40.0%

42.5%

39.9%

32.0%

地方

60.0%

57.5%

60.1%

68.0%

特支

中央

36.2%

40.1%

38.0%

30.1%

地方

63.8%

59.9%

62.0%

69.9%

高中

中央

16.7%

19.9%

20.0%

16.7%

地方

83.3%

80.1%

80.0%

83.3%

大学

中央

13.0%

12.8%

12.0%

15.0%

地方

87.0%

87.2%

78.0%

85.0%

私立

小学

中央

17.3%

19.7%

21.2%

19.3%

地方

82.7%

81.3%

78.8%

80.7%

初中

中央

17.9%

20.1%

20.5%

19.2%

地方

82.1%

79.9%

79.5%

80.8%

特支

中央

27.5%

32.0%

50.2%

53.4%

地方

72.5%

68.0%

49.8%

46.6%

高中

中央

18.9%

33.1%

22.2%

19.2%

地方

81.1%

66.9%

77.8%

80.8%

大学

中央

96.0%

95.4%

96.0%

97.5%

地方

4.0%

4.6%

4.0%

2.5%

数据来源:文部科学省官网(http://www.mext.go.jp/b_menu/toukei/001/005/07051601.htm)。作者根据大阪大学赤井伸郎教授团队提交日本经济产业省报告《教育財政の資金配分の在り方(教育財政ガバナンス)に関する考察-教育段階を超えた視点も考慮して-》加工。

5各级政府财政在各级各类学校支出比较及演变

教育阶段

学校类型

1998

2001

2004

2008

中央财政

小学

国立

0.7%

0.7%

0.7%

1.1%

公立

99.1%

99.1%

99.0%

98.6%

私立

0.1%

0.1%

0.2%

0.2%

初中

国立

1.2%

1.2%

1.3%

2.1%

公立

98.1%

98.0%

97.7%

96.7%

私立

0.7%

0.8%

0.9%

1.2%

特支

国立

4.9%

4.2%

4.5%

5.6%

公立

94.9%

95.6%

95.2%

94.1%

私立

0.2%

0.2%

0.3%

0.3%

高中

国立

0.9%

0.7%

0.7%

1.0%

公立

87.2%

87.4%

87.5%

86.4%

私立

11.8%

11.9%

11.8%

12.5%

大学

国立

70.9%

81.6%

65.9%

70.1%

公立

6.0%

4.8%

5.9%

3.8%

私立

23.2%

23.7%

28.3%

26.2%

地方财政

小学

公立

99.7%

99.7%

99.7%

99.7%

私立

0.3%

0.3%

0.3%

0.3%

初中

公立

98.0%

97.9%

97.8%

97.7%

私立

2.0%

2.1%

2.2%

2.3%

特支

公立

99.7%

99.7%

99.8%

99.8%

私立

0.3%

0.3%

0.2%

0.2%

高中

公立

89.6%

89.9%

89.9%

89.2%

私立

10.4%

10.1%

10.1%

10.8%

大学

公立

95.6%

92.1%

93.8%

95.8%

私立

14.4%

17.9%

16.2%

13.2%

数据来源:文部科学省官网(http://www.mext.go.jp/b_menu/toukei/001/005/07051601.htm)。作者根据大阪大学赤井伸郎教授团队提交日本经济产业省报告《教育財政の資金配分の在り方(教育財政ガバナンス)に関する考察-教育段階を超えた視点も考慮して-》加工。

三、总结

1.日本教育财政支出规模不大。日本的财政性教育支出占GDP3.6%,低于OECD国家平均水平,公共教育支出的规模较小。其主要原因是在上世纪70年代,日本在职业教育与高等教育蓬勃发展之时,选择了以私立学校为主的策略。民间资本为高教和职教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2.中央财政教育支出规模逐步缩小,且向分权化发展。日本中央财政主要支出责任是义务教育教师1/3的人事费用与国立大学经费。考虑到日本国立大学代表了日本最强的学术研究实力,这意味着中央财政主要是为义务教育与具有最强研究实力的国立大学提供了经费保障机制。

100年来,日本义务教育采取中央集权制,中央对地方各级各类教育转移支付力度大,多集中在一般性转移支付(地方交付税)以及传统的专项(国库支出金、私成助学)。教育财政分担主体的上移起到了教育均衡作用。但从1998年开始出现分权化的改革趋势,特别是2006年,中央财政对义务教育人事费用的负担由1/2降为1/3。从整体来看,国库负担金最终将作为一般财源转移给地方财政,教育分权成为趋势。从高等教育阶段来看,2004年国立大学法人化改革后,中央教育财政总支出规模逐步缩小。

3.扩大高校自主权:从“国立大学特别会计制度”到“国立大学法人化”。作为政府行政、财政改革的一个重要环节,2004年“国立大学法人化”是对有130年历史的国立大学的一次重大改革。大学法人享有在大学内部各院系之间进行资金配置、确定其使用途径等方面的自主裁量权。各国立大学法人已经不必遵循讲座、学科以及学院等单位制定教员编制,并可以自行决定教职员的数量及其薪酬水准。换言之,大学的高层决策部门获得了在自上而下的经营模式中具有决定性意义的人力物力资源配置的权限,从根本上动摇了以往按照细化基准单价进行预算核定的方式。法人化改革实施十年来,中央政府拨款逐年下降(减少2.9%),学校自主收入呈上升趋势。


*作者简介:丁颖,北京大学中国教育财政科学研究所项目研究员。

[1]赤井伸郎教等,《育財政の資金配分の在り方(教育財政ガバナンス)に関する考察-教育段階を超えた視点も考慮して-》,http://www.rieti.go.jp/jp/publications/dp/14j009.pdf20176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