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简报
“高等学校财务管理”研讨会
编辑: 发布时间:2006-05-18
摘要:

2006年5月9日至10日,“高等学校财务管理”研讨会在北京大学百周年纪念讲堂召开。这次会议由北京大学中国教育财政科学研究所和北京大学财务部联合举办,来自国家财政部、教育部相关部门的领导,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武汉大学等全国十余所高校的财务负责人,以及北京大学教育学院、中国教育财政科学研究所的学者们参加了研讨会。
 

2006年5月9日至10日,“高等学校财务管理”研讨会在北京大学百周年纪念讲堂召开。这次会议由北京大学中国教育财政科学研究所和北京大学财务部联合举办,来自国家财政部、教育部相关部门的领导,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武汉大学等全国十余所高校的财务负责人,以及北京大学教育学院、中国教育财政科学研究所的学者们参加了研讨会。
本次会议是为适应当前高等学校财务管理体制改革的形势需要而召开的。
在会议开幕式中,教育部财务司预算与审计处郭鹏处长致欢迎辞。他指出本次会议的目的既是为了推动财政所和高校一线财务负责人的相互了解,又是为财政所提供了向高校财务人员介绍教育财务管理研究中热点、难点问题的机会。他希望通过这次会议完善《高校生均培养成本研究办法》和《“十一五”期间高校财务管理的指导意见》两个草案,并提出此次会议要做到求真务实、谦虚谨慎。
北京大学常务副校长陈文申在致辞中指出,目前高等学校财务研究面临着两个重要问题:一是要理清这个领域内存在的问题,二是要探索如何为推动高校财务管理改革做出贡献。
他还指出,虽然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高等教育投入的力度,这个领域也有了长足的发展,但与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因此在高等教育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做好高校财务管理、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两天的研讨会中,与会的领导、专家和学者们就高校财务管理的理论和实践两方面进行了分析探讨。各高校财务负责人根据一线情况,就高校内部财务预算管理、资源配置、高校收费等问题介绍了经验。全体与会人员还在两部相关领导的指导下对两个草案进行了讨论。
本次研讨会的内容主要分为以下三个方面:高校内部预算管理、高校内部资源配置和高校收费问题。


一、高校内部预算管理
预算管理是高校财务管理的核心工作内容。与十年前相比,全国各大高校的预算管理在形式上已达到了一定的量化要求,也形成了一套管理方法,但在具体内容上还有待完善,完备的预算程序也亟待建立。
有专家认为,预算编制难度大的主要原因在于缺乏信息。编制预算的基础信息包括:各组成单位业务项目、业务量的统计;学校现有的资产存量状况(如资产的建造时间、使用状况、维护费用以及尚可使用时间等);历史相关指标(如生均教学面积、仪器设备使用率等资源利用指标)的定量分析等。
针对以上问题,有专家建议在编制资本项目(如大型修缮、设备购置等)预算时,可以要求相关职能部门摸查现有的资产现状,引导他们针对现有的资产状况做出中长期(3-5年)的资本支出预算,财务主管部门据此安排本年度和长期的资本预算。在资源利用率统计方面,则可逐步建立各项人力、物力资源利用率统计的指标体系,及时发现资源浪费现象,合理调整资源配置,从而建立预算信息库,构筑预算管理信息平台。
有专家认为,强化高校内部预算管理的具体措施可以包括:(1) 体现科学的发展观,积极应对体制变革;(2) 进一步完善高等学校财务制度与会计制度;(3)不断改进预算方式,建立完整的预算流程、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和绩效评价体系;(4)提高人员素质。


二、高校内部资源配置
近年来高等学校规模逐渐扩大,办学经费和成本不断增加,资金使用日趋紧张,供需矛盾日益严重。有专家认为,产生上述现象的主要原因有:资源配置标准的变化造成经费紧张;学校中普遍存在各院、系竭力占用公共资源的倾向,导致资源使用效率急剧下降;各学院和研究所的财权、人权界限划分不明确,以及职能部门权力过大等。
根据专家的建议,优化高校内部资源配置的主渠道是国家增加投入,内部开源节流。具体措施包括:制定资源配置决策体系;形成有效的资源配置机制;制定责任追究制;构建有效的工作流程,开发绩效评价体系;构筑资源管理平台,实现资源共享;引入新的预算分配机制。


三、高校收费问题
与会专家通过探讨高等教育的属性、高等教育的成本分担机制、收费标准与教育公平的辩证关系和资助体系等问题讨论了我国高校收费中是否真正存在“乱收费”问题,以及收费政策的改革思路。
有专家指出,高校一方面因为背负“乱收费”的“恶名”而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另一方面高校财政却面临着资金紧张的难题。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是目前我国收费政策存在两方面的缺陷:(1)政策严重滞后于高等教育的发展;(2)物价部门和学校之间的权利和责任并没有清楚的界定。
解决这一问题的主要思路有:(1)高等教育阶段因其非义务教育性质,可按学校实际培养成本收取适当比例的学费;(2)收费政策要考虑我国的具体国情,必须坚持积极、稳妥、审慎的指导思想;(3)相关部门之间要分清责任;(4)在政策明确后,高校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严格执行政策规定。有关部门还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建立和完善教育收费的责任追究制度。
与会专家还就高校贷款融资负债经营的现状提出了两点思考:一是应避免以学术思维看待高校贷款问题,二是不应过于看重国外高校贷款融资的约束性。专家对高校发展的多元化融资取向提出了具体建议,同时指出高校随意贷款的做法不应提倡。


除了以上三方面内容,北京大学教育学院的学者还介绍了中国高等教育财政的现状,以及2004年日本国立大学法人化改革后重新构建的财政管理体系的特征及其存在的问题。
在有关日本高校情况的发言中,研究者介绍了由于90年代后期高校生存危机的严峻化,日本国立大学开始改革转向国立大学法人。2004年之前,国立学校特别会计制度构成了日本国立大学财政管理体系的核心。这种财政管理制度在保障高校经费公共财政支持的稳定性的同时,也存在着严重束缚高校运作管理自主性和灵活性的弊端。而法人改革取消了原有的国立学校特别会计制度,扩大了高校在财务管理工作中的自主权。


新的财政管理体系的特征可以归纳为:(1)财政拨款与高校规划及评估结果的结合;(2)在科研资金的拨付中加大竞争性配置资金的比例;(3)政府采用效率化系数(每年1%的财政拨款减额)的方式,推动高校开拓资金筹措渠道,实现财务管理效率化;(4)推行高校财务管理问责制,实行财务信息公开化,形成社会公开监督体制。
同时这次改革面临着以下挑战:(1)通过“规划-评估”所构建的大学与政府之间的“契约”关系是否能在保障高校自主性的同时,确保高等教育发展与政府期望的一致性;(2)国立大学之间的差距将出现不断加深和扩大的倾向;(3)高校校长经营集权化的倾向;(4)在高校学费定价自主化的背景下,如何构建各高校学费成本的问责机制。
另外,与会的专家和学者们还呼吁尽快建立能够和财政部、教育部进行沟通的有效渠道,以便及时向上传递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本次研讨会的学习和讨论为高等学校财务体制改革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提供了理论依据和实践经验,成功地为一线实践者、政策的决策者以及研究者搭建了交流和研究的平台。同时,本次会议也将有力地支持高校财务管理研究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