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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学期 西部农村孩子告别学杂费——访北京大学教育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王蓉
作者:黄卓,魏雯 发布时间:2006-02-23

教育周刊:从新学期开始,在西部12个省和中部享受西部大开发政策的三个自治州面积超过685万平方公里的广袤土地上,数以千万计的农村学生将告别学杂费。这意味着国务院对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杂费的政策开始正式实施,这是一个历史性的进步,是一个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德政”。请您谈谈,在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比较落后的西部地区率先免除学杂费有何意义?

王:我觉得主要有三方面的意义。首先,它对推动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一方面有利于实现“教育公平”,促进城乡和区域之间的义务教育均等化。在西部农村,过去学校的很多费用是由老百姓直接承担的,这一政策实施后,有效地解决了农民的教育负担问题。从这点来说,这项政策是从体制上解决教育不公平问题的重大举措。另一方面是有利于在学校内部形成健康的激励机制,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转。以前,我国的教育经费供给机制是多元化的,经费的保障程度不够,而且在个别地区影响学校贯彻以“学生为本”的基本原则。这项政策从经费的保障机制入手,从根本上扭转了这种局面。

第二,从农村发展的角度看,这项政策将减轻农民教育负担,从而提高农民的福利水平。据初步测算,免除学杂费后,农村小学生每年生均减负140元,中学生每年生均减负180元。这就使农村家庭直接受益。

第三,从科教兴国战略的层面看,现阶段我国社会发展过程中,要解决城乡发展的差距问题,最核心的是解决农村地区人力资源的发展问题。其中关键的一环,就是让农村孩子都能受到更好的教育。

教育周刊:这项改革在五年内将累计增加投入2180亿元的资金,这对基础教育来说是前所未有的巨额投入。现在社会比较关注如何管好用好这笔投入,您觉得怎样才能确保所有的经费都能落实到位?

王:这实际上是三个问题:(1)资金到位的问题;(2)如何“管好”资金的问题;(3)如何“用好”资金的问题。

关于第一个问题,这次改革方案中提出了“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布组织实施”的基本原则。虽然过去几年中我国各级政府加大了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特别是中央和省级政府加大了相关的教育专项转移支付投入,但是各级政府经费投入责任划分不够明确,不容易问责。这次改革从明确各级政府责任入手,根据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支出的不同内容,建立中央与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经费保障机制,这将从根本上有助于解决投入不足和资金到位的问题。

关于“管好”资金——也就是避免资金的截留、挪用——问题,目前有两项重要的制度安排。第一是要求省级财政部门在支用这项中央专项资金时要在银行开设中央专项资金财政零余额账户,县级财政部门支用这项中央专项资金时要在银行开设中央专项资金特设专户,专门用于相关资金的管理。第二是加强教育预算体系和制度的完善,全面编制农村中小学预算、加强农村中小学财务管理,严格按照预算办理各项支出,推行农村中小学财务公开制度,确保资金分配使用的及时、规范、安全和有效,严禁挤占、截留、挪用教育经费。实际上,自“九五”以来,我国中央和省级政府加大对于农村基础教育投入,陆续实施了一系列大型的包括“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等教育专项资金项目,各级教育部门和财政部门积累了比较丰富的教育专项资金管理经验,具有比较扎实的相关管理制度的基础。

目前,最有挑战性的是关于“用好”资金的问题,也就是这2000多亿资金最终在多大程度上减轻了学生及其家庭的教育负担,在多大程度上促进了教育机会均等化,而且更为根本的问题是这些投入在多大程度上转变为农村孩子的知识和技能的所得。“用好”资金的目标不仅涉及到技术和操作层面的问题,还涉及到教育过程、教育理念和教育管理制度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