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6日,由北京大学中国教育财政科研究所举办的“新常态下的民生财政政策”圆桌座谈会在北京大学中关新园举行。来自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国社科院、中央编译局、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教育部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厦门大学、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等单位的20余名国内相关领域的知名专家、学者就新常态下的民生财政政策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讨。
当前,我国经济进入由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的新常态,财政收入中低速增长也将常态化,财政收支矛盾呈加剧趋势。新修订的《预算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提出了我国未来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特别提出,要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一般不采取挂钩方式。为了探讨这些宏观政策与改革方案对民生财政投入的总量、结构与体制安排所产生的影响,我所专门组织召开了本次座谈会。
与会者的主要观点包括:(1)我国社会目前正面临生存型社会到发展型社会的转变;处在中等人力发展水平向高等人力发展水平转变的临界点。(2)经济减速有台阶式减速和波浪式减速之别,如果调控得当,就不会陷入台阶式减速。(3)目前我国民生公共服务的需求全面转型升级、供求矛盾十分突出;总体而言,我国当前的民生投入只解决了“从无到有”的问题。有学者指出,人类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老龄化和日益严重的城乡二元化是未来面临的两个最突出的问题。流动人口和原住民之间的利益如何协调?我国的民生建设是“过头了”还是“欠账过多”?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关键在于,能不能在高增长时期建立社会政策体系。我国政府的民生支出比例远低于发达国家,而行政管理活动支出畸高。民生支出的内部结构也不平衡,以养老为例,各类人群的养老金替代率差别很大。也有学者指出,民生领域要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民生建设不代表政府承包民生。最发达的25个国家在上世纪80年代都出现了危机。对民生项目要进行合理排序,确保重点。(4)对于教育支出,应该建立标准,确定支出责任,严格预算,改变过去挂钩的做法,实现从“挂钩策略”到“规则策略”的转变。(5)关于中央与地方之间的权力关系应该法定化。应该加强全国人大的预算功能,设立预算委员会。(6)中央应加大再分配功能支出;对现有财政支出结构进行调整,压缩行政管理支出以增加民生投入;在各民生领域内部进行财政投入的结构优化,考虑人员经费与基建经费的合理配置。有学者也指出,中央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主要包括:控制宏观经济风险,维持公共安全与社会稳定。(7)项目治理没有达到预期目标。人均民生投入指标和真正的获益群体之间并不具有必然联系。(8)企业税费负担重,影响创新。建议从企业为纳税主体转到以家庭为纳税主体,并开征房产税作为新的地方税种,同时降低社保缴费率。有学者对转变纳税主体的观点也提出了异议。(9)通过进行财政机制改革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率。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快建立统一公开透明的社会问责体系。根据实际情况,探索供给方补贴和需求方补贴相结合的财政支持机制。(10)面对农村教育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应及时进行相关政策的调整。
参加本次研讨会的专家、学者来自政治学、经济学、财政学、社会学、公共管理学、教育学等不同的专业领域。中国教育财政科研究所王蓉所长认为,多学科的交流与对话对于民生财政政策尤其是教育财政政策的研究和决策十分重要,希望以后不同专业背景的研究者之间能够增加进一步的交流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