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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小学生放学后可“校内托管” 财政负担费用
作者:王煜 发布时间:2017-02-09

  “放学回家”这一小学生行为规范,正在江苏南京悄然发生改变。

  今年2月6日,南京市教育局等多个单位联合发布文件称,自2017年春季学期第二周开始,南京市内所有小学试行“弹性离校”制度,即学生在放学时间仍可在校内逗留,学校将安排值班教师提供“托管”服务。

  南京教育部门此举,引发舆论关注,部分学生家长对其实施效果和安全保障提出质疑。对此,南京市教育局初等教育处向新京报记者回应称,政策制定初衷,是为“免除家长后顾之忧”,在提出“弹性离校”申请时,学生家长需证明自身不具备按时接送条件,并得到校方批准。而如果学生在校内托管时出现安全问题,学校方面将视具体情况承担相应责任。

  优先满足留守儿童等困难学生

  春节后,南京市多部门下发的一份文件,将不少家庭普遍存在的“接送难”问题,推到了台前。

  新京报记者在南京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看到,今年1月,南京市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小学“弹性离校”工作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文件中称,“凡正常放学后按时离校有困难的小学生,由家长依照学校相关规定自愿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均可延时离校。”

  所谓“弹性离校”,指学生在放学时间,可以继续在学校教学区域逗留。在此基础上,学校也将为这部分学生提供托管服务。而在此之前,这类服务通常由校外商业性质的教育辅导机构承担。

  多名南京当地媒体记者向新京报记者证实,文件于今年2月6日,由南京市人民政府向各相关单位转发,并拟于2017年春节学期开学后的第二周开始实施。南京市教育局初等教育处一名工作人员则表示,今年南京市小学定于2月12日报到,2月13日正式开学。也就是说,“弹性离校”新政,将于2月20日正式施行。

  上述工作人员同时透露,新政的实施范围包括南京市范围内所有公办及民办小学,优先安排小学一、二年级学生以及残障学生、留守儿童、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对于“确有困难的中高年级学生”,学校也相应提供延时照顾服务。

  南京市教育局初等教育处一名工作人员向新京报记者介绍,由于目前尚未开学,相关文件通知将由各学校在开学后,统一向家长传达。有需求的家长,在向子女所在班级班主任提出申请后,经校方同意后即可以实施“弹性离校”。

  “在这个过程中,家长需要证明自己确实不具备按时接送的条件,比如夫妻双方是双职工,没有老人帮忙接送等。”上述工作人员表示。

  出发点为“解决家长后顾之忧”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在《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放学后按时回家”一条赫然在列。放学后不回家,继续在校内逗留,南京市教育部门为何推出“弹性离校”?在《指导意见》中,将这一政策的出台背景表述为“缓解部分学生家长接孩子难问题,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提升教育满意度。”

  南京市一名小学教师告诉新京报记者,目前全市的小学放学时间,大约在下午4点至4点半,对于身为上班族的父母来说,显得“过早”,如无法请假,则不得不动用老人进行接送。她表示,也正因为此,校外产生了庞大的托管市场。一些私人性质的“托管班”统一将孩子接至营业地点,并负责看护学生做作业等。“这些托管班本身质量参差不齐,大部分从业人员没有教师资格证,一些甚至还存在安全隐患。”上述小学教师称,实施“弹性离校”后,这些校外托管班将受到不小的冲击。

  南京市教育局一名工作人员强调,出台上述政策,出发点是为了免除家长的后顾之忧,校外“托管班”的利益“不在教育部门考虑之列”。“教育部门听到家长的呼声,同时也为学生安全考虑,所以实行校内托管。”这名工作人员介绍,“弹性离校”并不意味着可以在校内无限期逗留。“是有一个时间限制的,冬季原则上最迟到下午5点,非冬季原则上为6点。”

  焦点1

  “校内托管”由谁买单?

  全部由财政支持,家长无需付费

  在南京市教育局出台的《指导意见》中,要求学校“合理安排专人照管学生自行复习、作业、预习和课外阅读”,而此前,新京报记者了解到,校外商业机构针对小学生推出的类似托管服务,收费普遍在每月2000元以上。

  学校变身托管机构,所产生的费用由谁来买单?南京市教育局初等教育处强调,这部分费用将由财政支持,学生家长无需额外支付。此外,也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搭车”进行其他有偿服务。

  新京报记者从南京市教育局获悉,2017年,南京市财政安排“弹性离校”市级专项奖补经费,分为补助和奖励两部分。补助经费根据当年春季、秋季学期各区实际参与“弹性离校”的学生人数按比例补助到区。奖励经费根据各区“弹性离校”工作实效划拨到区。此外,南京市属各区“应安排专项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主要用于‘弹性离校’工作相关消耗品购置、场地使用、购买社会服务、人员补助等”。

  焦点2

  出现安全问题谁来担责?

  教育部门称学校视具体情况承担相应责任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在具体实施中,负责对学生进行看护的专门人员,原则上由各学校自行安排。既可以是专任教师,也可以由志愿人员和外聘人员等承担,此外,学校亦可以使用社区管理、学校参与的组织模式。

  由于校内托管时段,均为放学时间,在此过程中,如果学生出现安全问题,由谁担责?对此,教育专家熊丙奇表示,即便是在放学时段,并且学校未对参与托管学生进行收费,但由于问题发生在校园内,学校也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在新京报记者的采访过程中,部分学生家长也对安全问题表现出担忧。对此,南京市教育局初等教育处的工作人员表示,“弹性离校”实行校长负责制,“确保学生安全”。

  对于如何保证“弹性离校”制度,不演变为“变相补课”的问题,南京市教育部门称,将对相关学校“严加管理”,并欢迎市民举报。

  焦点3

  是否会加重教师负担?

  教育部门称会科学排班,同时鼓励志愿者参与

  在部分网友看来,“弹性离校”制度的推出,尽管“解放”了家长,但是由于学生在校时间增加,无形中增加了教师的负担,最终会影响教学质量。采访中也有不少教师表达了类似的担忧。

  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南京市教育局初等教育处的工作人员对此进行了回应。他表示,由于校内托管产生的费用,由财政负担,因此,对于参与校内托管的教师,校方会发放相应的补贴。

  上述工作人员表示,对于在职教师在放学后参与托管,原则上由各学校自行排班,会考虑到科学性,尽量减少对于日常工作的干扰。

  此外,南京市教育局明确鼓励退休干部、退休教师、学生家长和高校师生等以志愿服务形式参与其中,学校提供必要的交通、通信和误餐补贴等。

  在职教师并非校内托管的唯一师资来源。新京报记者了解到,南京教育部门还将与社区合作,充实“看护员”队伍。